《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对排入海洋的废水有哪些规定
2012/5/25 15:17:41
凯发k8娱乐-凯发k8官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八条对排入海洋的废水进行了具体规定。
⑴禁止在岸滩采用不正当的稀释、渗透方式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⑵禁止向海域排放含高、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向海域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放射防护的规定和标准。
⑶向海域排放含油废水、含有毒有害金属废水和其他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处理符合
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处理后的残渣不得弃置入海。
⑷向海域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有关规定。
⑸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的水温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⑹向自净能力较差的海域排放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凯发k8娱乐-凯发k8官网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应当控制排放量排污口应当设置在海水交换良好处防止海水富营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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