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有哪些规定
2012/6/2 7:29:33
凯发k8娱乐-凯发k8官网《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规定
⑴排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排放许可证的规定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禁止无证排放。
⑵重点排污单位应配备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按国家规定的统一方法进行监测。
⑶违反《排放许可证》规定额度超量排污的排污单位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有权中止或吊销其《排放许可证》。
⑷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管辖区内已颁发《排放许可证》凯发k8娱乐-凯发k8官网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抽测、检查被检查的排污单位应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